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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7-01 编辑:杨超
蓄电池的浮充电压是实施浮充运行方式的最主要的一个指标。选择浮充电压的主要依据有2条:①浮充电流足以抵偿西恩迪蓄电池自放电损失;②当西恩迪蓄电池突然放电后,浮充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补足损失的电量。
1.备用西恩迪蓄电池
备用西恩迪蓄电池的目的,一旦电池组中某一西恩迪蓄电池发生故障,为保证电池组的正常运行,可随时用备用西恩迪蓄电池顶替。备用西恩迪蓄电池应定期(3个月或6个月)补充电,使备用西恩迪蓄电池始终具有较理想的容量。备用西恩迪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应保持在厂家说明书中的规定值。
2.全充放运行
无论西恩迪蓄电池以哪一种放电率放电,均不允许过放,放电容量及终止电压不能低于产品说明书中的规定。采用这种运行方式的西恩迪蓄电池,每3个月应进行一次均衡充电。
3.浮充运行
固定型铅酸西恩迪蓄电池一般都采用“浮充电”方式运行。所谓“浮充电”运行即西恩迪蓄电池组与充电设备并联负荷正常由充电设备供给,同时,用小电流(此值约等于0.03*AH/36,其中AH为西恩迪蓄电池的额定容量)向西恩迪蓄电池充电,以补偿西恩迪蓄电池的自放电损失。
按浮充电运行的西恩迪蓄电池应经常处于满充电状态,实际容量必须满足厂(站)全停,突然承受最大事故负荷时所需的供电容量(A.h)和输出电压水平。以保证在整流装置失去电源时供给直流负荷的需要和防止极板老化。
按浮充方式运行的西恩迪蓄电池,每3个月必须实行一次核对性的放电,放出西恩迪蓄电池的50%~60%,放到终止电压达到制造厂家所规定,放电完了后立即进行充电。如在该期间内曾经由于整流装置故障,致使西恩迪蓄电池做过强迫放电,则可以不再进行核对性放电。
浮充电运行的西恩迪蓄电池组,一般宜采用恒压方式运行,如采用恒流方式时,也应控制单体电池电压。单体电池浮充电压的上下限,必须遵照制造厂家的《使用维护说明书》或《运行规程》的要求。如确实无法查找到说明书时,单体电池浮充电压可控制在2.15V~2.18V之间为宜。